交通安全统筹,是指交通运输企业对营运车辆,按照标准收取相应的交通安全统筹费用,并为其提供安全统筹服务。缴纳交通安全统筹费的车辆,在遭遇交通事故、自然灾害、乘客意外伤害等造成损失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经济赔偿从交通安全统筹费中支出。
交通安全统筹,是国务院文件明确倡导的一项在交通运输企业开展行业互助性质的举措,是针对交通运输这种高风险行业特点,确保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而产生的重要保障措施。具有行业互助性与明显的社会公益性。交通安全统筹重在“安全为主,加强预防”,着重提供安全举措,避免与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车辆安全统筹提升服务品质和整体效能,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求坚持科技创新驱动,为载运工具、基础设施和运营管理赋能,改变综合立体交通网的运营速度,提供应需而变的运输服务,优化交通设施时空资源利用。加快形成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信息网、能源网融合发展新格局,让传统交通基础设施具备新功能、呈现新形态、适应新发展,是优化交通基础设施供给结构、提高交通基础设施效能、加快建设交通强国的重要举措。
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网与运输服务网融合发展。重点是推进基础设施、装备、标准、信息与管理的有机衔接,打造以全链条快速化为导向的便捷运输服务网,构建空中、水上、地面与地下融合协同的多式联运网络,完善供应链服务体系。
交通安全统筹着眼于为政府排忧解难、为企业保驾护航、保障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统筹费属交通事故处理专用基金,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取之于统户、用之于统户,统筹部门自身没有实际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