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

栏目:中保资讯 日期:2022-09-07 15:12:02 浏览:369

  为进一步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规范检验检测市场秩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监局近日发布《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决定于2022年9月至10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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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明确,开展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其中包括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机动车检验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各地市场监管、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要求,联合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监管,严厉打击只收费不检车、替检代检、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检验机构存在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嫌疑的,相关部门可以核查检测数据、视频、档案。对查实机动车检验机构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公安、生态环境部门依法处罚,移送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撤销资质。对检验检测机构负责人、管理人以及检测人员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行贿受贿、重大责任事故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地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要求,联合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严厉查处替换被检车辆、利用软件(硬件)篡改检测结果、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控制装置参数、减少检验项目或者降低检验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处罚并停止采信相关数据和结果,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取消检验资质,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开展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开展省级资质认定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抽查,推动检验检测机构开展风险自查自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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