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友需注意,一大波商用车新规将实施

栏目:政策法规 日期:2022-05-23 09:33:04 浏览:838

国常会:加强对货运经营者帮扶 合理支持车贷延期还贷

4月2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听取交通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汇报,要求进一步打通堵点、畅通循环。针对近期部分地区物流受阻,要统筹疫情防控和物流畅通保供,加强部门协同和跨区联动,畅通国际国内物流。加强对货运经营者帮扶,5月1日至年底,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服务收入免征增值税。尽快推出1000亿元再贷款支持交通运输、物流仓储业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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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发文: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进一步放宽对皮卡进城限制

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的意见》,《意见》中包括五大方面、二十项举措,其中对于汽车消费明确指明了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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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中提到,国家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倡导绿色出行,提高城市公共汽电车占比,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同时,以汽车、家电为重点,引导企业面向农村开展促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新能源汽车和绿色智能家电下乡,推进充电桩(站)等配套设施建设。此外,还将对皮卡车进城实施精细化管理,研究进一步放宽皮卡进城限制。

工信部: 自356批起 4.5吨以下牵引资质车型申报《公告》须满足新要求

4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发布关于规范具备牵引汽车功能轻型汽车申报要求的通知。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申报《公告》(第356批)的相关新车型应满足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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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要求,总质量4.5吨以下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车型申报准入公告时,应将最大允许牵引质量填写在《公告》“准拖挂车总质量(kg)”一栏中;产品标牌上标有最大允许牵引质量时,实车必须设置有拖钩孔等牵引装置;在“选装照片”中要提供安装及未安装相关牵引专用装置的车辆照片。

对于已《公告》的具备牵引功能的轻型汽车产品,如果已生产的车辆产品在设计和制造上存在不能牵引挂车情形的,可通过变更扩展完成车辆信息的补充,同时还应在“其他”栏中说明此类产品的起止生产日期。

财政部:发放超241亿元补贴 推公共交通领域的车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022年年初,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印发通知,对“十四五”期间,我国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作出调整,4月20日,财政部下达《关于下达2022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再次对农村客运和城市交通开展新一轮扶持。《通知》中指出,2022年将下达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241.862亿元。其中农村客运补贴资金100.2906亿元,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141.5714亿元,用于推动公共交通领域的车辆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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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

4月11日,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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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表示,加强冷链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冷链运输车辆应当按规定配备符合标准要求的制冷和温度监测设备,并保持功能良好。强化冷链运输车辆相关标准引导作用,推广应用多温层、新能源冷链运输车辆,支持城市冷链配送车辆安装使用尾板等等。此外,引导冷链运输企业加强与果蔬、水产、肉类等生产加工企业的联盟合作,积极发展公路冷链专线、多温区共同配送、“生鲜电商+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水产品深加工+冷链运输”等新模式。支持冷链物流企业建设网络货运平台,优化整合产品、冷库、冷链运输车辆等资源,培育龙头冷链物流企业,提升市场集中度。

发改委发布《“十四五”能源体系规划》 新能源商用车将迎井喷?

3月2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下称“《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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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份长达41页的《规划》中,关于商用车行业,《规划》提到:统筹推进地下储气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等储气设施建设。到2025年,全国集约布局的储气能力达到 550 亿~600 亿立方米,占天然气消费量的比重约 13%。与此同时,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运输结构,鼓励重载卡车、船舶领域使用 LNG 等清洁燃料替代,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除LNG外,《规划》中还提到,要适度超前部署一批氢能项目,着力攻克可再生能源制氢和氢能储运、应用及燃料电池等核心技术,力争氢能全产业链关键技术取得突破,推动氢能技术发展和示范应用。加强前沿技术研究,加快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此外,在同日发布的另一份《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燃料电池车辆的保有量要达到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20万吨。

新能源客车市场将“解冻”?财政部出台相关新策

3月7日,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调整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22]1号(以下简称通知),对农村客运、出租车油价补贴政策做出调整,重点支持新能源车的发展。同时,工信部也召开会议,明确支持新能源车的应用。这两个信号,无疑会成为低迷客车市场的一股春风,为2022年的客车市场“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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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通知,各省从当地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中,给予本省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5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给予本省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每城市每年3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示范创建工作。结合原有政策,可以看出,新的运营补贴政策出台之后,新能源客车可以放心购买,国家会继续支持新能源客车,依然会有专项补贴。

蓝牌新规正式实施 超47万辆库存车可延长6个月销售期

2022年初,“蓝牌新规”正式实施。3月份,工信部陆续发布了两批关于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轻型货车、小微型载客汽车生产和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延期销售库存车辆产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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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蓝牌政策,对于2022年3月1日前已生产并已上传合格证、但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库存产品,生产企业可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库存延期销售申请,经履行核实、公示等相关程序,可给予6个月延期销售、注册登记期限。据悉,目前,各家企业申请延期销售的库存车辆产品,共计470276辆。

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30% 补贴政策截至2022年底

2021年12月31日,四部委发布《关于2022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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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中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补贴标准在2021年基础上退坡20%。并且,此次颁布的补贴政策于2022年12月31日终止,2022年12月31日之后上牌的车辆不再给予补贴。同时,将各部门将继续加大审核力度,做好以前年度推广车辆的清算收尾工作。

7月1日起 天然气车实施新国标

此前,工信部公开征求对《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等5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报批稿)的意见。其中,《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规定了燃气汽车燃气系统的安装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实施过渡期。本标准建议自2022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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